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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石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性能: 1 具有逼真的砖、石表面质感与色彩; 2 具有必要的细部构造,例如承雨线脚的排水坡面或悬挑窗台板的滴水; 3 轻质,以省略砌筑天然石材时所需支撑、定位、绑扎、拉结等工序,直接粘贴于墙、柱、壁、地面之上; 4 耐久性好,尤其用于室外环境,要有足够的抗冻性,吸水率小、不开裂、不泛霜、不褪色; 5 具有足够的抗折强度与抗压强度; 6 要求不燃、不霉变,在高温或在任何使用情况下均不释放烟气或有害物质,故材料组成要求应为绿色建材,即产品由对人体健康无害的无机材料制成。为使文化石具有以上基本性能,须采用合适的材料与生产工艺。
原材料主要为胶凝材料、颜料、骨料与助剂。 (1)胶凝材料:主要有三个要求,一要快凝快硬,以便缩短带模养护时间,加快模具周转,提高生产率;二要本色尽量浅白,以便用颜料调色;三是标号须大于、等于42.5号。 (2)颜料:主要为耐碱、耐晒性能较好的氧化铁系颜料,忌用有机颜料。 (3)骨料:分两类,第一类用于生产室外用的文化石与文化砖,可选用冶金废渣(水淬矿渣、化铁炉渣)、陶粒、陶砂等,也可选用细度模数大于3.0的中粗砂 ;动性、凝结时间、硬化速率以及硬化体的密实度等。
模具若采用浇注法振动成型,模具材料可选用橡胶、半软质塑料;若用压制法成型,可选用钢模。因文化石品种繁多,形式各异的模具数量达到数百乃至上千只,加上钢模加工实属不易,故国内多不采用钢模压制成型。翻造模具时,应采用精选的天然砖、石样品来拓制。半软质模具连续使用一段时间(大约半年)后应予检验,剔除因磨损或变形过大导致尺寸不准的模具,以保证产品质量。
生产工艺 1 设备与设施:需配备容量5I 以上搅拌速度可调的搅拌机、振动台(浇注成型)、压机(压制成型)、操作平台、养护室、原材料仓库及堆场、成品库,数量及面积视生产规模而定。 2 拌合物组成除水或水溶液(加入水溶性的助剂)以外,胶砂体积比约为1:1。颜料为水泥质量的0~5%。 3 工艺流程(浇注法) 称量—搅拌—布料—成型—清理—带模养护—脱模—养护室养护和自然养护一周。
工艺说明:称量是对每一种原料包括水逐一称量,然后将一定配比的干物料投入搅拌桶中,开动搅拌机慢拌lmin,同时徐徐加完拌合水或水溶液,再快拌lmin(慢拌约60r/min,快拌约120r/min)。与搅拌同时,由专门人员完成做“面层”工序(不做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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