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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2024/01/22 11:37 来源: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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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网 《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娄政发〔2024〕2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已于2024年1月15日正式印发。

  随着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同时在行政监管中也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平竞争,市发改委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制订了《监管办法》。

  《监管办法》共分七章、二十五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监管办法》出台的目的、适用范围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范畴。第二章交易规范主要规范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明确了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信息发布媒体、评标委员会的管理、远程异地评标规定等。第三章评标办法主要明确了评标办法的种类和适用范围等。第四章代理机构管理主要规范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等要求。第五章监督管理主要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机制和监管职责,明确了项目招标方式相关审批核准措施等内容。第六章责任追究主要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主体及个人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主要授权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合理定价评审法及招标文件范本、明确施行时间等内容。

  《监管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招标投标透明度,打破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在落实构建全国统一招投标大市场要求、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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