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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首次审议
2023/10/30 10:38 来源: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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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网 “燃气用户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燃气气源的,个人拟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燃气经营者向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高层建筑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提供瓶装燃气的,拟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0月26日,《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

  “条例的修订立足市情实际需求,既是贯彻落实上位法、回应人大代表关切的现实需要,也是为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力度提供法治保障的有力举措。”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表示。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构建了“以天然气为主、液化气为辅”的燃气安全保供服务体系,燃气普及率99.7%。现有燃气经营企业40家,用户约351.4万户,从规模上看,南京市的燃气用户基数大、链条长、环节多,日常安全管理压力大。特别是近年来,全国各地燃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也时刻警醒着大家,从立法层面上筑牢燃气管理“全主体、全链条、全覆盖”的关键举措显得尤为重要。

  修订《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确定的正式项目。

  据悉,《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于1997年8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2014年1月进行了首次修订,是全国范围内较早出台的具有代表性的燃气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近10年来,对于促进南京市燃气行业有序发展、保障燃气平稳供应和安全受控、维护用户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燃气的使用愈加广泛,安全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亟需更好地发挥立法在燃气行业领域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于茂高介绍说。

  为确保修订出台的条例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市人大常委会已牵头召开10余场座谈会,收集意见百余条。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黄颖介绍,再次修订的条例拟对南京市燃气的规划和建设、经营和服务、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等作出规定。

  条例拟对五个方面进行修订,强化用气安全责任。还看到,拟提请一审的《条例(修订草案)》,主要拟对理顺燃气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政企用户权责关系、优化燃气工程建设程序、规范燃气经营服务、强化用气安全管理、联合惩戒违规行为等相关条款从五个方面进行修订。

  其中,在完善法规依据方面,拟明确燃气经营者按照应急储备制度,采购稳定可靠的气源并满足应急调峰保供需要,建立综合评价、信用管理等制度。在体现地方特色方面,拟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实现政企对接,提升燃气行业领域智慧化、精细化监管质效。在增强罚则效力方面,拟对燃气用户违反禁止性条款行为、单位和个人违反燃气设施保护规定、建设单位未组织四方交底行为、燃气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处罚,为燃气执法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来源:信息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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