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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2022年抛石护岸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截止到2022年9月29日
2022/09/28 10:03 来源:广东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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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2022年抛石护岸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9日。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2022年抛石护岸工程项目招标公编号:WJAWJD12200331

建设单位:东莞市万江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农林水务局

工程名称:万江街道2022年抛石护岸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846570.06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万江街道2022年抛石护岸工程项目,抛石量约17712.22立方米,堤防级别为2级,工程分七段实施,分别为滘联围3号航标至桅高航标段,约100米,

桩号为4ZK10+250.00~4ZK10+350.00,抛石量约为1088.95立方米;滘联围小享埠头上游段1,约150米,桩号为4ZK6+400.00~4ZK6+550.00,抛石量约为845立方米;滘联围小享埠头段,约200米,桩号为4ZK4+950.00~4ZK5+150.00,抛石量约为3892.063立方米;滘联围小享埠头下游段,约150米,桩号为4ZK4+500.00~4ZK4+650.00,抛石量约为3958.75立方米;赤滘口河与蕉利河交叉上游段,约350米,桩号为4ZK2+0.00~4ZK2+350.00,抛石量约为2909.338立方米;滘联围小享埠头上游段2,约125米,桩号为4ZK5+750.00~4ZK5+875.00,抛石量约为2147.06立方米;大洲围东围下游段,约200米,桩号为4YK7+50.00~4YK7+250.00,抛石量约为2868.95立方米。项目总造价约384万元。

发包范围:万江街道2022年抛石护岸工程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抛石护岸工程等。注:按招标图纸施工,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除外)。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项目负责人资格: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水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2月25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9月29日09时30分  镇街虚拟开标会议室(即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102会议室)

投标会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镇街虚拟开标会议室(即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102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9月22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9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万江()自行下载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永达 0769-22275920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姚泳琪  0769-22235950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76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9、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万江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汾溪北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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