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化市行政审批局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以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为抓手,以推动管理职能深刻转变为主线,最大限度激发招投标市场主体活力。
一、积极推行招标人负责制。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在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招标、工程总承包招标中推行“评标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让评标专家回归专业顾问,由招标人“定”中标结果,实现“招标人负责制”的权责统一。
二、积极营造开放型招投标市场。积极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促进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均衡发展。
三、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以提高便捷度和较低交易成本为目标,实现项目登记、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收退、网上澄清答疑、不见面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全链条网上办理,投标企业可足不出户获取交易信息和相关材料,让“数据跑”代替“企业跑”,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招投标环境。
四、推行投标电子保函。兴化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工保科技在工程招投标全程电子化的基础上引入电子保函业务,投标人只需在网上登录电子保函系统就可以办理电子保函。投标人投标时可自主在现金、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电子保函代替传统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成本,改善了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深受投标企业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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