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rc$} 建设网 近日,从省市场监管局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住宅电梯选型和配置要求》《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要求及评价规则》两个地方标准“出炉”,并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据悉,截至今年12月,全省在用住宅电梯数量已达6.8万余台,占所有在用电梯总数的近70%,住宅电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我省部分住宅电梯由于配置数量不足、运行速度较低,造成载客能力不足,导致侯梯时间长、轿厢人员拥挤,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同时,由于电梯长期超负荷运行,加快了部件的磨损、老化,增加电梯故障率,降低其使用寿命;部分住宅电梯在选型配置上没有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造成救援或维修通道不畅通,紧急救援和维修难以实施或无法实施,增加事故风险。
《住宅电梯选型和配置要求》地方标准对住宅电梯选型配置进行全面规范和细化,有效解决我省住宅电梯选型配置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为设计、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标准依据。该标准适用范围限于新建住宅,住宅建筑更新、改造、加装电梯可作参考。规定了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最高住户入口层楼面距离主楼层的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电梯。该标准规定了“住宅每单元的电梯配置数量应与服务总人数相适宜,梯户比不宜小于1:2”。同时还规定了住宅电梯的额定速度不应小于1m/s,高层住宅电梯速度不应小于1.5m/s,每单元至少应配置1台额定载重量不小于1000kg的电梯,其它电梯不小于800kg。
据统计,在电梯事故中,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环节伤亡人数占总伤亡人数的83%。因此,《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要求及评价规则》地方标准明确了电梯从采购、安装到使用、报废等各环节使用管理规范和制度编制要点,细化了电梯使用管理的安全技术档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