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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出台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2020/11/02 10:43 来源: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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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网 从邯郸市建设局获悉,《邯郸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改变了以往评标、定标均由随机抽取的评标委员会全部完成的情况,进一步扩大了招标人自主权,责任更加明晰。邯郸市也成为我省首家出台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的设区市。

  邯郸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麻增礼介绍,今年4月初,邯郸市建设局收集了江苏、四川、湖南及深圳、珠海等地有关资料,按照扩大招标人自主权,平衡评标专家权力,夯实招标人责任,实现招标人责权利统一的总思路,撰写出《办法》。经专家座谈论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司法部门审查后,由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办法》全文共11条,对评定分离的制定依据、概念、遵循原则、定标方法、程序、定标委员会组成、监督部门、内部见证、招标人管理责任、廉政风险防范、有效期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评定分离就是将评标程序分为评标、定标两个阶段。评标阶段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定标阶段由招标人自行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分离改变了由评标专家直接确定中标人的传统做法,充分体现了招投标的市场本质,让评标专家做专业性业务,把定标工作和责任还给招标人,为实现公正评标、阳光定标奠定了制度基础,对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该办法对具体的操作办法、流程、要求、责任、风险等情况都做了详细规定,内容丰富,简单易操作,在不改变评标办法的基础上只增加了一个定标环节,为招标人择优确定可信赖的施工单位提供了良好政策依据。”麻增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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