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是个“子虚乌有”的工程,为什么可以堂而皇之地签订合同,甚至还能收取对方的定金呢?今天,芙蓉警方通报,芙蓉公安分局东屯渡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合同诈骗案,嫌疑人利用根本不存在的项目与受害人签订合同,骗取受害人3万元定金。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4月下旬,东屯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2014年12月,我与一个自称是某工程总工的人签订了一份《劳务清包协议》,并缴纳了3万元定金。只等工程开工,进场施工。可是等了快三年了却一点音讯都没有。我怀疑这个项目根本不存在,而且与我签订合同的罗某雄也不知所踪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首先对受害人喻某新所签合同的“某保障房示范小区项目”进行了调查。此地一开始确实是准备建保障房项目,但是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该项目一直未能立项。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项目并不存在。
民警侦查发现,喻某新确实被骗了。想要弄明白整件事情,还要先回到2014年12月下旬。
犯罪嫌疑人罗某雄这几年一直在外借债。临近月底,又到了要还钱的时候,罗某雄正一筹莫展之时,此时正好通过朋友认识了承包工程的受害人喻某新,他感觉完全是“天赐良机”,便想出了一个“招”。
罗某雄先向喻某新虚构了一个保障房示范小区的项目,并自称是该项目的总工,可以将这个项目的劳务承包给他,但是必须要先交几万元的定金,其余的保证金等到进场后再交齐。
罗某雄说得言辞凿凿,很像那么一回事,受害人喻某新很快便相信了他,并签订了《劳务清包协议》,当场给犯罪嫌疑人罗某雄转账3万元。
因为已经缴纳了定金,喻某新希望工程可以尽快进场。可他不知道的是,这个项目永远也不会开工。对于喻某新的催促,犯罪嫌疑人罗某雄一直拖延、回避,要不就说还没有到开工时间,要不就说审批正在进行中。直到各种理由、借口都被用完,罗某雄便开始避而不见。
掌握了相关情况后,民警也立刻展开了对犯罪嫌疑人罗某雄的调查与抓捕。11月21日12时许,派出所民警发现嫌疑人所驾驶车辆在芙蓉区某小区北门口,迅速赶至现场将涉嫌合同诈骗的罗某雄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雄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雄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有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介绍,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合同诈骗案。骗子通常使用的方法一般是使用虚假、伪造的身份、证件、资质签订合同,或者虚构合同内容,签订空头合同,以骗取货款、好处费、提成费等。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是以一个虚拟的身份(项目总工)和受害人签订了一个空头合同,骗取了受害人的定金。
如何预防和提前预判合同诈骗陷阱呢?民警提醒:签订合同前应多方面、多途径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通过企业经营范围、涉足领域、成功项目案例等方面判断项目的真实性;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如几次交易后突然增加交易量、交接货物时拖延时间、对方人员提供情况相互不符、频繁变换联系方式等等都要引起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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