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阳市质监部门接到的电梯投诉占到了总投诉的一半,2013年沈阳市将出台《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将对电梯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今年,沈阳市将出台《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电梯未确定“管理者”不许使用,住宅电梯要配监控系统并联网,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以及住宅电梯,应当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运行安全监控系统,并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联网;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同时建立相应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新安装的住宅电梯应当配置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联网。
《办法》将住宅小区的电梯管理单独立项,包括管理者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必须明晰,今后只要是住宅电梯必须安装“应急自动报警系统”,这一系统将在居民被困在住宅电梯内时,能自动将危险情况上报到管理部门,甚至救援部门,节省更多的救援时间。
《办法》还规定了电梯的退出机制。规定住宅电梯使用十五年以上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安全技术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当报废。对于百姓普遍关注的电梯不同时段的费用问题,《办法》明确了三方面:一是电梯日常维保费;二是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三是广告收入费用的用途。
此外,《办法》还明晰了电梯的相关部门的责任,从根本上解决电梯管理问题,避免出现事故后各部门互相推诿的现象。同时,新的《办法》出台也有利于各部门明确自身职责,更高效的做好自身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