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该局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对保障房质量安全进行具体规定。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实行简单装修,配备必要的空调等设备,实现拎包入住。建设单位要有严格的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按照要求,保障性住房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负总责。不允许总承包单位以劳务分包形式,将工程肢解后转包、分包。
此外,将建立专项通报制度,对发现问题的保障性住房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将加大力度查处,对不良行为进行通报。对保障房工程检测、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有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清除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