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和《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近日正式颁布实施。并确定了长春市、吉林市为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试点城市,科学开展能源审计和能耗限额工作。
其中,《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是衡量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水平的指标。未来在吉林省,凡是新建成的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必须经省级建筑能效测评机构专项测评,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给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万平方米以下公共建筑,也要按照每平方米耗电量、耗水量、耗热量对能源进行审计。
《导则》和《标准》规范了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和能耗限额,也为下一步吉林省开展能耗诊断、节能改造、能耗计量收费等工作提供标准和依据。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启动一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导则》和《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吉林省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从统计监测向诊断改造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