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居民住宅小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小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建设中还存在着注重楼盘建设,忽视功能设施配套的问题,市政协委员张占福认为,对小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从源头杜绝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不配套”或“配不足”的问题。
张占福说,目前我市现有住宅小区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档次,一些开发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追求高容积率,高建筑密度,忽视环境建设。还有个别开发商“五证”不全,先建设后办证,边建设边办证,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存在投机行为,同时一些小区由开发商自行收取物业费,使正规公司无法进入。截至目前,除呼和浩特市佳宜物业有限公司接管的10个小区外,其余小区都没有正规的物业服务管理,小区居住环境、生活环境差,安全隐患大,居民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张占福说,部分小区过去一些单位家属楼建设用地没有完成收储挂牌的市场化运作,不能按时办理房屋产权手续,还有一些开发商开发的楼盘也不能及时给住户办理产权,导致一些住户反映非常强烈。
张占福建议,首先要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严格规划标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对重点地段临街住宅建筑进行建筑街景设计。在规划实施中,规划部门应参与初步设计、建筑方案的评审,并对规划实行监督,对不按批准规划图放线的项目不予验收。其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备案、预售等有关规定销售房产,对没有通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验收,擅自出售、交付使用的楼盘按建筑面积处一定比例的罚金。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日常巡查、定期公开制度,及时受理各种举报投诉,及时查处。同时对小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从源头杜绝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不配套”或“配不足”的问题,对重点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和公益性事业公建、文化体育设施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商业服务等设施的建设实施强制性标准。